在互联网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,色情内容的传播与扩散已成为侵蚀社会文明、危害公众身心健康的“毒瘤”,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更直接触碰了法律的红线,被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并严厉打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、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、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,传播淫秽信息显然属于此类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八条也清晰界定,制作、运输、复制、出售、出租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、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,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,若情节严重,触及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至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,甚至可能构成制作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、传播淫秽物品罪等刑事犯罪,面临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乃至罚金等刑罚,不仅会毁掉个人前途,更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。
色情信息的危害远不止于法律层面的惩戒,它如同精神鸦片,容易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产生扭曲误导,诱发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;对成年人而言,长期接触可能导致心理依赖、家庭关系破裂,严重危害身心健康;对社会而言,这类内容污染网络生态,败坏社会风气,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,抵制色情信息绝非一句空洞的口号,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与社会义务。
作为网络空间的参与者,我们需树立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”的清醒认知,自觉规范网络行为:主动拒绝点击、传播任何色情链接、图片或视频,不参与相关内容的制作与交易;发现非法色情信息时,可通过中央网信办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”等正规渠道及时举报,为净化网络环境贡献力量;家庭与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与网络素养培养,引导其树立健康的审美观和价值观,筑牢抵制不良信息的“防火墙”。
相关部门将持续保持对色情内容“零容忍”的高压态势,通过技术监测、平台巡查、案件侦办等多重手段,让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无处遁形,唯有法律之剑高悬、平台责任压实、网民自觉抵制,才能共同构筑起一道抵制色情信息的坚固防线,营造一个风清气正、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,让互联网真正成为滋养人心、凝聚共识、促进发展的精神家园。